路振堂

笙歌归院落,灯火下楼台​

【邦良】鲸落(黑道AU)

挺早的坑了,填完,估计你们也懒得翻前面的,就带前文一起发出来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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鲸落

  当鲸鱼在海洋中死去,它的尸体最终会沉入海底,并将供养深海的整套生命系统十五年。生物家赋予这个过程一个名字——鲸落。

  序

  张良站在深巷的阴影里,他后面还跟了个街头混混,年龄不大脾气不小,大概是看他一副白面儒生的纯良模样,撑伞时怪不服气,导致总有雨水歪歪斜斜地落入张良敞开的衣领。
  天是铅灰的,雨流狂落,奔向下水道的污秽明显带着新鲜的红色,弯弯绕绕蹭过张良的鞋底,青年挪了挪位置从衣袋里掏出一支Skyline,凑到嘴边舔了一下烟嘴,凉的、甜丝丝的带着潮气,他掏出打火机调到小火,悬在烟支底下慢慢烘烤。
  “哒哒哒”的打字机声还在继续,但是尾音渐缓,张良抬手看了眼腕表——时间差不多了。
  不知道是不是他掐的太准,就在他抬头的瞬间迎面走近了个人,对方把手上提着的汤普森冲锋枪掷在地上,张开双臂来拥抱他。
  “你还是这么喜欢用芝加哥打字机,和美国的匪帮一模一样。”张良眯了眯眼,打火机顺势燎燃干燥的烟,他顺手把烟递在男人的唇边,看着对方张嘴衔住猛吸一口。
  “嘿,不是Smooth?!”男人古怪的挑了挑眉,“你知道我抽凉烟只抽Smooth。”
  “我换成了轻口味的Skyline,”张良不温不火地说,“反正都是万宝路旗下的产品,比起烟草的刺激,你更需要薄荷的调和。”
  下一刻他的嘴唇被吮住,男人粗暴地灌入一口薄荷味的气体:“你就喜欢这种女人烟。”
  混混一脸古怪的表情,像是不能控制自己的脸部肌肉。他看着那个紫色头发的男人像某类黏人的大型犬遇到久别重逢的主人,他张了张嘴,还是斗胆喊出了那个人的名字——
  “邦哥,事情已经办好了。”
  他的声音不小,但是好似石沉大海归于无声。
  男人依旧围着那个温润的青年,目光烁烁地讲些生意场上的段子——
  “阿季,该走了。”
  青年的声音轻如流风,男人咧着嘴一笑:“好嘞走啦,晚上你想去哪玩?只要不是去红灯区偷吃。”
  “滚。”张良低声斥了句。

Part 1

  刘邦喜欢芝加哥打字机,喜欢杜宾,喜欢凉烟,喜欢张良。
  总有些街头巷尾的混混问他:“大佬,张良是谁?”
  “是你祖宗。”刘邦歪歪嘴角,露出个不阴不阳的笑来。
  有人凑上来打燃火头,刘邦卷了一下烟支,缓缓地朝肺里抽气,把清凉的甜味一点点吸入胸腔,他觉得体内供血的器官跳得如此雀跃而温柔。
  他遇上张良正是狼狈时候,一如败犬猖狂逃窜,背后追他的仇家提着微冲,甚至扛着RPG踩着他的影子,他仗着在地头长大,躲躲藏藏地拐进无数个不知名的小巷,右边胳膊已经不再流血了,被雨泡白泡胀的伤口像福尔马林里的尸体。
  刘邦边跑边咳,肺部终于无法再支持他继续疾跑,而他没有停下的选择,满嘴都是肺泡开裂咳出的血,鼻腔也是一股腥气——他是这个城市阴影里最底层的小人物,在黑帮火拼中吃些腐肉苟延残喘,多少人为此缺胳膊少腿,然而连平常人能寻求庇佑的条子也无法给他们任何保护,不,他们明明更希望这些渣滓自相残杀,就像在黑市看斗狗一样,狗咬狗,满嘴血。
  会死吗?刘邦重重地摔在地上,觉得身上的热气在往外飘。
  他终于要被这个城市吃掉了,就和无数个被浇进水泥柱的尸骨一样,没人会记住他,或许有人谈论,他不过是在这个城市里失踪了。
  然而他听见了狂吠,由远及近,刘邦用尽力气扯着嘴角笑了下——自己这是要被狗咬死了?总比落在那些人手中好。
  他的视线是红的,只觉得毛茸茸的狗鼻子贴着他的头顶嗅来嗅去,而自己像烂肉一样任人宰割。
  再后来,他模模糊糊地听见“哒哒哒”的打字声和狂躁的犬吠。
  也许是倒霉透了顶,物极必反——刘邦醒过来的第一眼就看到了张良。
  那是个身形修长的青年,站在地上如标枪般笔挺,嘴里抿着一支烟,飘出带着凉意的薄荷味,他靠在旁边,屈起一只脚抵住墙,手中枪口向下垂着顶在刘邦的额头上。
  “谁家的狗跑出来了?”青年连声音也是清冷的。
  刘邦沾着尘土和血液的脸上突然露出连青年都无法看懂的笑,他笑的那么坏,又那么纯良,好似眸底盈满星光:“汪汪。”
  青年一愣,他手里牵着的杜宾犬却先他一步做出反应,汪汪地嚎了起来。
  “阿季,我叫你季,”青年拉上保险,蹲下来用手替刘邦抹去眼皮上的污血,“以后我就是你的教父了,季,是我给你的第二个名字。”
  刘邦得以去清楚地看他,青年的脸孔精致,带着单片眼镜,银白的发软软地贴住脸颊,像是迷了路的家庭教师,偏偏他又背着芝加哥打字机,牵着猛犬。
  “我该怎么称呼你?”刘邦问他。
  “叫我子房吧。”
 
  后来刘邦深邃的五官和熟练的手腕总是让人觉得他是来自意大利西西里的黑手党世家。
  他知道了在意大利西西里有句俗话:世界太危险了,孩子必需有两个父亲才行因此孩子到达一定年龄后孩子父亲就会请求当地有威望有权威的人来充当孩子的教父。
  这句话很玩味,至少对于刘邦是如此。他的教父,他的世界,他的神全部溶于那个叫张良的青年的骨血。
  那是他唯一的爱,唯一的恨,唯一的不舍。
  他去纹身的那天,也是个雨天,纹身师逗趣他:“你真的要纹这个名字上去吗?以后分手了洗掉可是非常疼的。”
  刘邦没有说话,纹身师自觉无趣,老老实实把张良的英文名字纹在了刘邦的脊柱上。
  细密的疼痛一直蔓延。

Part 2
 
  刘邦把张良带到市中心一家米其林推荐西餐厅吃了顿正宗的浪漫。
  期间张良眼神复杂地透过烛火凝视他的脸。
  “有什么事吗?”刘邦撑着头看他叉起一颗血红的圣女果送进嘴里,点点赤红汁液留在淡色的唇瓣上。
  张良探出舌尖舔了舔酸甜的液体,似笑非笑地看着刘邦:“无事献殷勤。”
  “非奸即盗。”刘邦对答如流,咧着嘴笑得一脸坏,“哪能啊,你可是我的教父,教子孝敬教父,难道不是天经地义的吗?”
  张良哼笑一声,不再与他开玩笑,转而换了副严肃面孔:“条子盯上你了。”
  “嗯?”刘邦微微一颦眉,又舒展开来,“这次他们的办事效率蛮快嘛。”
  “我没和你开玩笑,”张良抬起叉子指住刘邦,“你派去缅甸带货的人暴露了,虽然照他们的等级估计连你的面都没见过,但是并不妨碍条子顺藤摸瓜。据我所知,那边成立了专案组。”
  “你现在说也没啥用。”刘邦向后一仰靠在椅背上,“我现在急着洗白还不是自投罗网,索性让他们查,妈的爷爷我还能怕这伙鹰犬。”
  “只是提醒你一句,”张良放下刀叉,“大佬权势熏天,是我多言了。”
  刘邦知道他吃好了,先他一步站起来替张良去拉椅子,顺手取过椅背的西服罩在他肩上,这才拱过去贴住那人的脸磨蹭:“诶,我知道了啊,你别气嘛。”
  张良被他闹得没脾气,只得自顾自地打开路虎极光的车门钻到驾驶座上。
  “诶诶诶?!”
  张良戴着黑超探出头来:“大佬,你的车我征用了,你自己吹吹风清醒点。”
  然后一骑绝尘。

  是夜,星盘璀璨,霓虹辉煌,未眠的人总该沉醉在城市的阴影里。
  刘邦站在king size的床前,望着阳台隔着绿萝的薄玻璃出神——那里放着欧贝纹的巨大浴缸,地板都是钢化玻璃打制,美其名曰夜赏万家灯火。而张良正在其间沐浴,轻微的水声像是化作波浪漾进了刘邦的心里。
  有人道刘邦好色而多情——他的确能玩,曾流连于各处温柔乡,被多少放荡的人想作夏夜一个旖旎艳色的梦;他不会拒绝任何人,在晚宴上也是风流浪荡的模样,骨节修长的手抬着一杯深红的酒液就能敲响欲望的烈焰;他生冷不忌,不仅是女人,偶尔蓄意靠近他的男人也会是照单全收——只要你足够好看。
  没人会想到这个浪荡子多情却不滥情。
  张良是个例外,也是个意外。唯有这个名义上的教父能让他魂牵梦绕,如他自己所说——“我已经许久未曾动过心了”。
  刘邦一时思绪起伏,连张良洗漱完毕都没有注意。
  张良赤足踏在驼色的地毯上,细小的水流顺着脚踝没入细软的绒毛,他裸着身体,月光下皮肤是象牙白的冷色,张良的骨骼尖而细,从凸出的锁骨就能看出来,本该是弱不经风的模样,却又有恰到好处的肌肉覆盖在周身。
  他没说话,像只猫儿迈着柔软的步伐走近刘邦。
  蓝眼睛里的人影一震,伸手用浴巾把张良裹住抱了起来。
  棉质的浴巾很快吸干了水渍,刘邦把张良放在圆床上,他小心翼翼的动作像朝圣的信徒一样侍奉着他的神。
  张良的手绕到刘邦的后脑勺,猛地用力抓住他的短发向下压,两人的嘴唇毫无阻碍的碰在一起,张良张嘴舔了下刘邦的唇,对方立刻热切的回应,毛毛躁躁地闯进来舔舐他的口腔内壁。
  “你看起来憋了很久。”张良眨了眨眼睛。
  “为了等你。”
  刘邦顺着他的脖颈一点点吻下去,最后流连在张良淡淡白白的腹肌上,那里的肌肉是紧绷的,然而皮肤却是柔软而顺滑,有丝绸一般的质感。
  “呼。”张良轻喘一口气,把汗湿的额发梳到头顶,“带套没有,我可不想得病。”
  “你有点像是吃醋。”刘邦坏笑,停下动作压在张良身上。
  “哦?你是觉得我在吃醋四十二街的小姐还是吃醋兰桂坊的吧女?”张良眯起眼笑了笑。
  “你话太多了。”刘邦挂不住,又去堵他嘴。
  张良的眸子里盈满笑意,搂住刘邦的脖子,把他的头牢牢地压在胸口。
  “该死的,张良,”刘邦喃喃地念他,“该死的,为什么是你。”
 

Part 3
 
  天光大亮,灰白的颜色透过浅色的窗帘落在刘邦睡意朦胧的眼里,男人伸手捞了捞身边,发现连床单都已经被整理平整——那个人早就走了,一点余温都未曾留给他。
  刘邦缓了会神,抬手摸到自己床头柜上的手机,犹豫了下才拨通号码:“给我马上滚到昨天订的酒店这里。”
  约莫过了五分钟,他的房门被敲响,恭恭敬敬的三声。
  刘邦随手捞了地上一件睡袍换上,简单的束了腰带就下地把门开了。
  “邦哥,你叫我来……?”眼前的混混缩着脖子战战兢兢地看着刘邦不善的脸色。
  “进来说话。”
  待门关好后混混才敢去细细打量大佬的眼色,刘邦正举着一个玻璃杯抿着里面冰冷的清水,看起来他并不渴,只是把杯口放在嘴唇边,牙齿磕着玻璃沿。
  “上次张良回来那天,你告诉我事情办好了。”刘邦摩挲着玻璃杯口,“我希望是真的。”
  “绝对是的,”混混挺胸,“但是大佬这个结果……”
  “说。”
  “这个张良百分之八十是条子那边的人,”混混小心翼翼地瞟着刘邦的眼色,“我们查过,在遇见您之前,并没有任何圈内人知道这个人,他是凭空出现的,但是却对得出我们的黑话。其次是这次交货,我们查到了他的海关记录,是缅甸那边……如果您可以把局子里的兄弟保出来的话,就可以百分百确认了。”
  刘邦扶了把桌子,摁着眉心朝混混挥手:“走吧,我知道了。”
  混混如获大赦,快步走到门口准备离开,却又像想起什么突然顿住了脚。
  “大佬,还有一个我给漏了,”混混显得有些难以启齿,“不知道该不该讲。”
  “有屁快放。”刘邦摆手。
  “有人看见张良和韩成……走的很近。”混混斟酌了下用词,“就是原来那个被灭了全家后来辞职的缉毒警察。”
  一时间气氛尴尬地混混想抽自己嘴巴。自从他进门就能看见地上散乱的衣裤,脚下甚至踢到过KY的瓶子,空气中仍然有股淡淡的腥味——他曾略有耳闻刘邦的风言风语,本以为只是和无数个前任那样聊以慰藉的炮友,现在看来大佬是真动了心。至少以他的眼色并未看见刘邦在枕头或者床垫底下塞着格洛克手枪,这只狼放弃了自己的爪牙,甘愿把柔软的肚腹和脆弱的颈动脉暴露在那个叫张良的男人的手下。
  刘邦感到一阵钝痛刺激着太阳穴,他能忍受张良是警察手下的卧底——即使是把他当作旗子,准备致他于死地,但是他不能容忍他背叛、他逃离、他逢场作戏。
  刘邦弯腰从地上西装裤的口袋里摸出一包浅绿盒子的烟,抖出一支塞进嘴里打燃,一瞬间Skyline的薄荷味灌满了胸口,迫使他冷静下来。
  “我知道了,”刘邦缓缓地说,“现在别让任何人碰他,无论是枪还是手。”
  混混应了一声从房间退了出去。
  刘邦坐在床边把烟抽完了,起身换了套人模狗样的西装。

  皇家公馆。
  侍者贴着刘邦的身摸了个遍,并未发现有枪支弹药才恭恭敬敬地把他放了进去。
  这里的地下是S市的最大赌场,刘邦才走过门口的貔貅像就闻见了空气中飘浮的雪茄味道,骰子、洗牌、老虎机之类的声音不绝于耳。有荷官看见来者是他,立刻迎上来很有眼色地挽住他胳膊替他用雪茄剪修剪好Cohiba Siglo V,然后用松木枝点燃送进刘邦的口中。
  刘邦歪着嘴角笑了一下,嘉奖似的用力吻了一下穿着兔女郎装扮的荷官。
  “给我准备个单独的房间,玩奔驰宝马,”刘邦咬着荷官细嫩的耳垂,“然后帮我把你们的boss叫来,说我有事和他谈。”
  张良不是第一次来这个地方了,刘邦偶尔来玩玩就会带他,那人一直说他是自己的幸运物。但是今天刘邦只是电话通知他过来,这也是很少见的。
  等他踏入隐蔽的房间心里却立刻起了警惕——
  “哟,这不是子房吗?”
  他看清了对面的人影,那是个身形魁梧的男人,身边还坐着一个穿着薄荷绿晚礼服的女人。
  “劳烦霸王挂念了。”张良眯了眯眼——项羽,对面居然是项羽和虞姬,这可是刘邦最厌恶的几个人,只不过项羽势力庞大,一时僵持没有撕破脸而已。
  “子房,”刘邦坐在这一侧低低地唤他,“过来我这。”
  他的手被握住,几乎是强制性的被压入怀里。张良甚至可以看见项羽眼里没有掩饰的轻蔑。
  “放开,”张良皱着眉用力抽了抽胳膊,“放开。”
  刘邦居然真的嬉皮笑脸地放了他,松开的手无处安放地搭在一旁兔女郎的大腿上,兔女郎感到一阵尖锐的痛,强忍着再低头看的时候,那片皮肤已经青紫了,刘邦的指节还是白的。
  起先谁都没有说话,按部就班地玩着奔驰宝马,这是个很简单的游戏,十二个人围着机器,桌前都是一堆筹码——这个房间的最低赌资是10000人民币,如果运气好最高可以中999倍,也就是9990000人民币。
  “show hand.”刘邦把所有的筹码全推了出去。
  他这个动作像一个开关,张良突然心里一动,突然意识到最重要的事要开始了。
  “霸王,我向你买个人。”
  对面的项羽倒是笑了下,把自己的筹码也推了出去:“你向我买人?不是吧,老弟。你最近可是混得风生水起啊。”
  “我可以撤出缅甸的生意。”刘邦舔了舔嘴角,“只要一个人。”
  “……谁?”项羽略微一顿,和旁人耳语了几句,这才问他。
  刘邦歪了歪头,目光在桌前转了一圈,最后停留在张良的脸上,他在笑,但是眼底却是冷而黑的,看得张良背后发凉——
  “韩成。”刘邦的目光像要把张良解剖一样,细细搜寻着他细微的神色,“我要活的,四肢健全的那种。”
  “条子最该死,你说是不是,”刘邦握住他的手,粗糙的枪茧磨过手背上的每一寸皮肤,“张良。”

 
Part 4

  有些人注定是属于黑暗的。例如张良。
  他一辈子都在阴影里度过,连曾用名都有上百个,只不过鬼使神差的,遇见刘邦时,他却说了唯一的承认的那个。
  他喜欢刘邦用温柔的声音喊他“子房”的样子,喜欢他在事后靠在枕边缓缓舒展的挺拔眉眼,也喜欢他做错事情心急火燎的跑过来求助的神色。
  但这并不意味着,私情可以高于另外的东西,例如忠诚,例如责任。
  张良站在小旅馆的窗边,外面灯红酒绿,霓虹闪烁。
  他握着手机犹豫了一下,最终拨通了号码。
  “对不起,我大概暴露了。”
  电话立马挂断了。

  刘邦靠在太师椅上,面无表情地把手机丢在旁边的一桶水里,很久没有说话。
  “大佬……”站在两侧的人小心翼翼地提醒他,“这条子怎么办?”
  刘邦的眼里都是凉的,那些寒风冷雪飘落在地上跪着的人身上,激起一个冷颤。
  “韩成。”刘邦突然开口喊他,又像只是魔怔般喃喃自语,“韩成,韩成,韩成……”
  韩成跪在地上,不由自主地发着抖。
  刘邦死死地瞪着他,到最后突然大笑了起来:“好啊,好啊……飞鸟尽,狡兔死……来人啊,把他带去刑堂!”
  他看着韩成呜咽着被拖走,嘴唇都是青白的。
  “都滚!”
  终于,人潮如水流尽,他一人缩在椅子上,把怀里的那包薄荷绿的烟掷在地上狠狠地用后跟碾轧,空荡荡的黑暗空间里只听见笑声。
  再过了一会儿,他玩够了,从衣袋掏出自己的手机,熟练的拨号。
  他的声音竟然还是温和的,连痞气都不带:“子房啊,你过来一下嘛,有件事情搞不定了……”

  张良打开衣柜,拿出一套西装规规整整的换好,想了一想,从柜子里又带出一把格洛克。
 
  他到场时已经很晚了,走廊的挂钟空空响了十二下,正是鬼门大开百鬼夜行的时候。
  有人从后面接近他,肩上一重,已然多了件衣服。
  “阿季。”
  “哎。”那人回应他,语气暧昧不明,“进去吧,早点处理完,我带你去吃宵夜。”
  “你过来。”张良低声说,“在我面前。”
  刘邦真的走过来站在他面前,挡住了大片的光,张良抬眼看他,伸手扶住他的脖子吻了上去,刘邦眯了眯眼,张嘴让他把舌头伸了进来。
  一吻结束,张良放开他:“够了,进去吧。”
  和张良料想的如出一辙,刘邦根本就不是想问他任何问题,而是来兴师问罪了——
  门里,狼群般的黑衣人围着韩成。
  刘邦扶着张良的肩:“喏,就是他。我在缅甸的生意也是他带人去缴了。我现在找你来问他点东西,看能怎么样挽回点损失。”
  张良的瞳孔在瞬间收缩,他是没办法眼睁睁看着韩成被折磨,比于刘邦,韩成是他心心念念、早已当成亲人的兄弟。
  刘邦拥着他挪动步子,最终端坐在面前的椅子上。
  张良看见韩成惊恐的视线不加掩饰地落在自己身上,像一个溺水的人看见了救命稻草。
  “来,我问你几个问题。”刘邦缓缓开口,“你说一个,我就给你样东西。”
  他从手下手里接过一把手枪,在手上转了几个圈后“刷”的一下拉开弹匣,韩成看清楚了,里面是空的。
  “你原来是不是一个缉毒警察?”刘邦想了想,漫不经心地问。
  “是……是的。”韩成的嘴唇哆嗦着,一句话都要掰成几节。
  刘邦把那把空枪丢在韩成脚下,接着掏出一大把黄铜颜色的金属,让它们叮叮当当地落在自己腿上。
  那是子弹。
  “你并没有辞职对不对?”刘邦又问。
  “是……”韩成缩着脖子点了点头。
  刘邦一抖腿,任由那些子弹掉在地上。
  “装弹吧。”刘邦眯着眼睛笑起来,“你乖一点,今天有可能会活着出去哦。”
  张良只觉得刘邦笑得他遍体生寒,而他却再也看不透这个一手培养的男人。
  韩成手忙脚乱地抓起那些冰冷的子弹往弹匣里塞,然后把枪抱在胸口发抖。
  刘邦摸出一串钥匙:“第一把开这里的门,第二把开外面的车。”
  “我上次……缅甸那边的生意,”刘邦转了转眼珠子,“是你带人抓的?”
  韩成的脸瞬间白了。
  “别怕我,”刘邦笑了笑,“不客观地说,我是个好人。”
  “是、是的。”韩成小声回答。
  “好孩子。”刘邦把钥匙丢给他。
  “我还有最后一个问题,问完我和这些人都会离开。”刘邦咧嘴,“只要你出去后不做傻事,我们还可以做朋友是不是?”
 
  “和你接头的人是谁?”

  空气在瞬间凝固了,韩成缓了一会儿,突然闭口摇了摇头。
  “我没有接头的人。”
  “和你接头的人是谁?”刘邦又问了一遍。
  韩成咬住打架的牙齿,不再说话。
  下一秒,张良看见韩成背后的人把一管针剂刺入了韩成的身体。
  “这是肌肉松弛剂,”刘邦冷冷地看着韩成像没骨头一样瘫倒在地上,“我给你最后的机会,不然就拿你当下次活体解剖的教材好了。”
  身后的黑衣人蹲下身,掏出匕首割掉了韩成的左耳。
  张良的指节捏得发白,他差一步,差一步就要去掏枪了,那把格洛克硌在他后腰,被皮肤捂得温热——他知道以韩成的意志,现在已经是极限。
  果然,韩成流着口水的嘴艰难地蠕动起来:“是……”
  所有的堂主都聚精会神地听那个答案。
  “砰——!!!”
  血溅了张良一身,他呆呆地看着刘邦——那个男人拿着一把枪,神色厌倦。
  “我累了。”刘邦拉住他的手,把头靠在他身上,“我们走吧,我带你去吃宵夜。”

 
Part 5

  刘邦放过了他。这是两个人都心照不宣的事实。张良以为刘邦心里比他明面上狠的多,然而那人依旧放着他。
  张良却熬不住了,他作为卧底已经失去了价值,作为爱人,他会给刘邦带来无尽的质疑与麻烦——所以他向刘邦摊牌时,天降暴雨,老天的恩泽把他的恶淋了个透。
  “你都已经知道了,为什么不让我消失?”
  刘邦打着一把黑伞,手抄在口袋里,眼瞳平滑如镜。
  “就像,你当年杀韩信一样果断。”
  刘邦看着张良的额发被雨流打湿,白衬衫淋得透明,他突然不太在意张良说了什么,这雨同样渗进他心里,淋得灵台清明,一下就失去了回答的欲望,只觉得能这样看着他就很好了。
  张良伸手攥住刘邦的衣领,让两人的距离近到呼吸相闻。
  “杀了我,”刘邦听见他说,“刘邦,杀了我。我活下来对你没有任何……”
  张良突然收了声——刘邦的手落在他脸上,拇指指腹顺着水流擦去眼角的湿意。
  “当初可是你把我捡回来的,我欠你一条命啊,”刘邦语气轻快,“你何必怕自己的狗啊——”
  “你迟早有一天会被我害死。”张良松开他,握紧的拳头指节掐的发白。
  “我期待。”

  刘邦永远是令张良意外的,他本以为那样残忍对待韩信的男人,不应该纵容他下楼,他出现在了警察眼线的目标里,就代表刘邦仍然相信他,他仍然是一枚好用的诱饵。
  张良怀疑自己得了斯德哥尔摩综合症,他作为卧底,和刘邦一直都是不同路上的人,是不可交融的黑夜与白天,甚至他的好多同事都曾死在刘邦手上——他为什么会下不了手,他明明可以在每一天醒来的清晨和昏沉睡去的夜晚毫不费力地杀了刘邦,刘邦对他从不设防。
  他突然想起初见刘邦时,刘邦蜷缩着倒在地上,身上全是滚的泥水,偏偏男人眼睛是明亮的,注视着他汪汪叫了两声。
  是啊,你怎么能杀自己的狗呢?他对你毫无保留的信任——张良想,如果这是刘邦用他的性格做的一场赌局,他输给刘邦一生也是应该的。
  他靠着门板落锁,窗外雨声更大,这座城被蒙在一片动荡的阴影中。
  张良的手机在震动——
  “喂……”
  “张良,他和你说了什么?”
  “……”张良沉默了,他能怎么说?说刘邦不信他,那为什么刘邦会放他;说刘邦信他,那么他们会以此为机会约出刘邦。
  “怎么了?”
  张良压低声音:“他发现了你们在追踪他。”
  “那下次再等机会就难了,”对面斟酌了一下,“张良,你明天能把他约到S酒店吗?我给你们在顶楼订了一个套房,那是周围最高的建筑没有东西遮挡,很好的狙击点。”
  “张良?”
  “张……”
  “呯——!!”手机被巨大的力量掷到地上,摔成几块,张良捡起其中一小块芯片绞碎,然后握着那团碎屑靠着门坐下,把脸埋在膝盖中,像只被逼入绝境的狼一样,哭的毫无声息。
  埋没他的是背叛的自责,是沉痛的爱,是锥心刺骨的抉择,如果他当时没有去救刘邦,是不是这一切都会有好结果?如果他把刘邦带去酒店,是不是还可以挽救他的错误?
  都不可能了,他从来不知道自己是如此感性的人,他为了一个连名分都没有的男人,背叛了全世界。

  当天晚上,刘邦把他抱在怀里,温柔地吻着他的额头,张良在一番云雨后倦极,等到刘邦把头凑过去听,只听到张良意识断线前留下的最后几个字——
  “……我只有你了啊。”

Part.6

  张良醒来时,眼前是一片浓重的黑,他一愣,迅速明白自己的处境——在私家车上,被人蒙住了眼睛绑住了双手。
  车停住,有人粗暴地把他推下车带上电梯。
  “你——!!!”
  他突然反应过来,怒吼出声。

  “欢迎光临。”纹身师迎出去。
  “我想在背上再纹一个纹身。”青年说。
  “没问题,请问一下想纹什么?”纹身师看他褪去衣服。
  “名字,”青年接过纸笔,在上面写下一个名字,“按照我背后的设计。”
  纹身师看着他背过身,发现青年的脊椎上的花体字:“啊……你原来是不是在这里纹的?咦,是我看错了,是在别家纹的吧?这个字体我看看给你设计,我们店还没有这样的字体……我上次纹的那个字体……”
 
  “有人从楼上掉下来了!!!”
  警察进去酒店顶楼,那里空无一人,刘邦和张良都像不曾出现一样。

  “子房,回去吧,我来了,他们不会怀疑你的,”刘邦的声音传向他,“你可以有正常的生活了。”
  “刘邦!你他妈敢忤逆我的话?!”张良什么都看不见,只能凭声音朝着刘邦的方向猛撞了过去——
  枪声,玻璃碎裂声,子弹入骨声,一瞬间都到了。

  他付完纹身钱,抬脚出门,后面立刻有小弟把伞罩在他头上。
  “人还是没找到。”小弟说。
  “那就算了吧,”青年深吸一口烟,“以后也不用找了。”
  离他死亡或失踪已过十五年,他找了他十五年,他独自靠着他们共同经营的这些生意苟延残喘着挺过来,如今这个地盘依然是他的,就是偶有梦魇,会想到那个雨天和小巷。
  他听到远处有枪响,走过去时,一个满身是伤的混混倒在泥地里喘息,边上人看是他,都退了一步让他进来。
  “怎么回事?”
  “他在我们盘口的赌场出千。”
  “哦,”他又吸了口烟,向旁边一摊手,“枪。”
  旁边人毕恭毕敬地把枪递上前,青年握住枪,目光落在混混脸上——
  “没有能力的人,还是死了吧,”他抵住混混的头,“除了给人制造麻烦,有什么意义呢?”
  “砰——!!!”
  血溅上泥地,他把枪丢回小弟,一脚踩在那摊蜿蜒的血水中:“别找他了,我早忘了他。”
  言毕,他突然想到纹身师说刚纹的不能沾水,问小弟拿了把黑伞,转身遁入了夜幕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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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尾自行理解,不止一个标准答案233333
结尾可以理解成刘邦死了,也可以理解成张良死了,活下来的那个始终记得对方,纹身师是个伏笔,可以有两种解释,因为可以看出纹身两个人都有而且不是一个地方纹的,最后结尾可以理解成刘邦觉得张良当初不该救自己,所以扼杀了这个和他当时一样的人,也可以理解成张良觉得当初就该杀了他也不会再重蹈覆辙,所以这次杀了这个混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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